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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看到一則新聞 標題是[援交 打錯一個標點 打贏一場官司]

科技的確改變人類的生活方式...現在法院的判決也會考慮這方面的情形了.


這個案例中的主人翁說:因為不慣用微軟新注音輸入法,所以用了逗點代替頓號。

這令我想到

我近日一直努力在改正我的打字方式。因為一直以來習慣用倉頡輸入法的我。(其他的輸入法則只會用注音)

漸漸發現自己不明原因的,標點符號的使用,退步的非常厲害。

平常能意識的到的只有像是頓號(、)這種,因為我不知道使用倉頡輸入法或注音輸入法要怎麼輸入這個符號。

不過其他包括(,‧;:※。..........)這些符號,都因為輸入上較不方便。而無意識中不常使用了。

我後來學會的

例如:(、)在倉頡和新注音輸入法中,須先按Ctrl+Alt+ , 然後再按 '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(;)在倉頡中只要切成全型輸入即可.新注音中則須先按Ctrl+Alt+ , 然後再按 ;

因為這麼麻煩.

所以自然漸漸的變成了其他的符號,或半型的符號來替代。不知道這些已經供人使用許久的輸入法,有沒有什較自然便利的解決方案呢?

如果你知道,請告訴我。^-^


說實話.在分隔線中的這段,是我放慢速度,並一直回頭檢查才打出來的文字..

經過我近日的修正.目前我打出來的文大約是像你現在讀到的這兩行這樣.

不過有些情況我恐怕是根已深..這也是電腦網路文化帶來的影響吧?是好是壞?是趨勢?我不清楚.

不過,我覺得適當的標點符號使得閱讀較容易.而全型標點符號則使得文章整體更悅目吧!

這是我近日想要修正的原因.但目前只能做到儘量不亂用標點.全型符號還是太麻煩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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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an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